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长城原创

香河法院调解有方18位农民工喜领拖欠工资款

http://www.hebei.com.cn 2013-03-13 10:46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长城网廊坊3月13日电(刘振山 崔立城 白瑗瑗)近日,香河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18位外地农民工追讨工资案件,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18位农民工喜领工资款。白媛媛 摄

  李某等18人均是来自四川、河南等外省市的农民工。2012年4月,他们来到廊坊市香河县,在夏某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打工,并签订了劳动协议。2012年10月底,该工程完工,但夏某未履行给付工资义务。后夏某为18人出具了工资结算单,并答应于2012年12月17日前结清工资款。但到期后,夏某仍未能履行承诺。后经李某等人多次催要未果,无奈之下,提起诉讼。

  香河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主办法官经过对案情仔细的调查分析后,认为该案事实非常清楚,但由于该案涉案人员较多,且多为家庭困难的农民工,如果处理不当,很可能会引发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激化。因此,主办法官决定采用庭前调解方式解决此案。主办法官首先对被告人夏某“释法明理”,从情与法上耐心分析其存在的过错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并让其“换位思考”,理解农民工的生活处境和心理状态。同时,主办法官也对每名农民工做耐心的劝解和心理疏导工作,缓和双方矛盾。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夏某一次性给付18位原告劳务费65500元,双方握手言和。

关键词: 香河,法院,农民工,工资款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刘振山
版权所有  长城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70001号  冀ICP备100013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