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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邢台15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再提高10%

http://www.hebei.com.cn 2013-04-01 13:16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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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邢台4月1日电(王英献 闫丽静)邢台市人社局3月31日发布消息,自2013年1月1日起,邢台市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邢台市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确保4月底前发放到位。

  本次调整范围为2012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含退职人员)。据测算,此次待遇调整涉及全市15万名退休人员,今年的调整是在去年的水平上再提高10%左右,调整时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审批工作预计于4月15日前完成,4月底退休人员将领到补发增加的养老金,人均调整标准预计173元左右。

  此次调整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普遍调整按照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调整增加。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增加养老金。一是对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和1983年9月9日职改前取得的中级职称)且退休前被聘任的退休人员,正高级职称的每月增加380元,副高级职称的每月增加150元。二是截至2012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年龄满71周岁至75周岁(含75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76周岁至80周岁(含80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1周岁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三是符合冀劳社〔2009〕3号和冀劳社办〔2009〕19号文件规定范围的艰苦地区退休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基本养老金:一类地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地区每月增加1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月增加20元;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按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调整标准增加养老金。四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文件及我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五是1998年9月30日冀劳〔1998〕65号文件实施前,因工全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月增加额达不到173元的,补足到173元。六是2012年年度内达到70周岁的,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后,退休人员(不含一次补费15年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700元的补足到700元,退职人员仍达不到550元的补足到550元。

  据悉,此次养老金调整工作是在2005年以来连续8年调整的基础上,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目前,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已经做好摸底测算、方案制定、表格印制、筹集资金等一系列准备工作,并采取领导带班、联合办公、“一条龙”审批等措施,确保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调整完成后4月底前发放到位。

关键词:人员,养老,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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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王英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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