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法院提醒: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也会被判刑
长城网石家庄4月19日讯(冯素琴 范吉英) 4月19日,从行唐县人民法院获悉,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也会被判刑。近日,行唐县人民法院利用王某某因犯拒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一案,在《行唐周报》刊载和县电视台连续几天进行宣传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王某某的儿子因交通事故死亡,因死者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儿媳刘某就将公公王某某诉至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某将孩子交由刘某抚养,并合理分配刘某丈夫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款。判决生效后,王某某自持其见,心存侥幸,不但拒不履行义务,并转移财产,规避法院执行。法院执行人员多次做其工作和采取执行措施,均无效果,导致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公诉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起诉到行唐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被执行人应及时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否则被执行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案被告人王某某对判决确定的义务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导致判决无法执行,属于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应受到法律的处罚。鉴于被告人王某某在被刑拘之后经调解,履行了其义务,具有悔罪表现,得到了申请人刘某的谅解,以及当庭自愿认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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