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工程监理企业不备案将被清出衡水建筑市场
长城网衡水4月21日电(王永宏 扈炜)记者今日获悉,衡水市住建局出台《衡水市外地工程监理企业进衡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外地工程监理企业未在市住建局办理进衡登记备案手续,擅自承接监理业务的,由市住建局责令其停止监理活动,清出衡水建筑市场。 住建局统一监督管理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是外地进衡工程监理企业登记备案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外地工程监理企业进衡从事监理活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并对其监理工作做出评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负责对外地工程监理企业在其所辖区域内的监理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并对其监理工作做出评价。 十二条准人制度严格 1、外地工程监理企业进衡登记备案书;进入衡水市区的监理企业需填写一式三份,进入各县(市)区的监理企业需填写一式四份,并送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原件留复印件);3、提供办理进衡登记备案人员经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提供原件留复印件);4、进衡负责人任命书(原件)、身份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提供原件留复印件);5、企业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出市承接监理业务的介绍信(原件);6、企业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质量事故证明(原件);7、企业所在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未发生安全事故证明(原件);8、企业所在地建筑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建筑市场违规行为证明(原件);9、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纪委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原件);10、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11、提供进衡监理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河北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河北省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对账单及缴费凭证。(提供原件留复印件)、总监任命书(原件);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证书、证件备案时均不得超过有效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须有有效的年度年检记录,证(书)件资料不全或无效不予办理备案。 弄虚作假清出衡水建筑市场 外地工程监理企业在衡承接工程投标中,有弄虚作假、串标、围标、规避招标监管或其他招标投标违法行为,以及在衡有参与违法工程监理、非法挂靠、转让监理业务等活动的,由市住建局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清出衡水建筑市场,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企业注册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外地工程监理企业未在市住建局办理进衡登记备案手续,擅自承接监理业务的,由市住建局责令其停止监理活动,清出衡水建筑市场,并将处理结果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企业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对违反本办法的外地工程监理企业,市住建局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告诫谈话、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的处理,情节严重或性质恶劣的,予以清出衡水建筑市场,并将相关情况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该办法自2013年4月3日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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