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检察院反贪局科学定位三职能促社会稳定
长城网唐山4月23日电(陈朋妹 王雪纯)日前,乐亭县检察院反贪局深刻领会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内涵和基本精神,认真落实上级院和县委各项安排部署,准确把握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办案、合作、服务”的三重职能定位,依法查办案件,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乐亭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办案核心职能,促进社会管理规范化。一是加大打击力度,扩大办案规模。2012年共立案5件26人,较2011年增长136%,其中大要案比例达92%,立案侦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为100%,形成打击职务犯罪强大声势。二是坚持快侦快捕快诉工作思路和方法。坚持“稳、准、快”方针,实现初查前置化、侦查高效化和办案规范化,不断提高办案效率,达到“案案质量高、案案有铁证、案案是精品”。三是注意创新办案机制。紧密结合新《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相关内容,拓宽侦查思路,进一步提高办案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乐亭县检察院加强与侦监、公诉等部门的配合,形成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合力。邀请本院侦监、公诉、监所等部门联合研究制定协作办案机制,进一步优化案件诉讼程序,简化内部手续,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注意加强与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控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对于热点、敏感和重点行业领域可能诱发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采用“联合信息研判和调查”模式,通过专访调研、撰写专题调研报告等形式,依法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力促将矛盾解决在基层。 乐亭县检察院服务县委产业项目建设中心工作,促进经济社会较快发展。以涉农检察室、职务犯罪预防共建单位等为平台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税务等部门的联系,采取法律咨询、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法制宣传等多种形式,深入一线为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法律帮助,逐一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难题,保障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
关键词:乐亭,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