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直及驻市单位绩效管理一季度考评将开始
长城网邢台4月27日电(王英献 侯彩霞)记者26日从邢台市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获悉,市直及驻市单位绩效管理第一季度考评将于5月2日起开始,5月10日结束。邢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优化环境指挥协调中心主任、市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范建巡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研究审定《邢台市2013年度绩效管理评分办法》、《邢台市2013年度市直及驻市单位绩效管理个性指标》,并安排部署市直及驻市单位绩效管理第一季度考评工作。 会议要求,各牵头考评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困难,集中精力、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确保考评工作有序开展、按时完成;各相关评分单位要抽调专门人员,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工作,加强协作配合,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做好考评有关工作;对每个单位的考评,均要填写一季度个性指标考评表,包括各指标完成或进展情况、评分结果、评分人签字;各考评小组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邢台市规范绩效管理评分工作暂行办法》(邢绩办字〔2013〕3号)规定,不得接受被考评单位赠送的纪念品、安排的宴请及娱乐等活动,严禁利用评分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确保考评公开、公平、公正。 对于考评过程中出现的徇私舞弊、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考评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问责并酌情扣除该单位绩效管理得分。 另外,根据《邢台市2013年度市直及驻市单位绩效管理评分办法(试行)》(审议稿)规定,市绩效办及相关评分单位每月进行跟踪、每季进行考核,通过审核材料、现场核实等方式予以评分;市绩效办每季度通报各单位得分,对年终总评结果进行公示。各单位对评分如有异议,可向评分单位提出申诉,经市绩效办复核确认后报市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评分单位违反《暂行办法》,出现评分不公正或者不准确,导致最终分数出现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适当扣除其绩效管理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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