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管理要业绩 平山检察院实行“五三工作法”
长城网4月28日讯(陈朋妹 孙自芳)4月23日,平山县检察院检察长王玉录与各副检察长、科长主任均在工作责任状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这是该院为实现“创建与西柏坡地位相适应的检察事业”目标,实行“五三工作促进法”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该工作促进法,一是理清工作层次,实现“三层互动”。以任务分解表形式,把各部门承担的检察工作分为基础性工作、重点工作和特色工作三类,以夯实基础性工作、突出重点工作、创新特色工作,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二是加强过程控制,实现“三定引领”。科学确定各项工作的进位目标,明确完成进位目标所需要的各项工作任务量,并按季度分解。各部门随时知道工作进展与差距,也便于院党组按季考核调度。三是完善责任体系,实现“三责捆绑”。以签订责任状形式,确定党组成员、部门正职和承办干警各自责任,并把责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和干警评价体系,以此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选树先进典型的重要依据。四是激发活力,实现“三力迸发”。通过完善对干警个人工作评价机制、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奖惩激励机制等激发干警主动工作的活力、提高能力的活力和维护形象的活力。五是自觉改进作风,实现“三风劲吹”。改进学习作风,坚持“常抓不懈、学用结合”的学习之风,重点加强“两法两则一规范”的学习与应用。改进执法作风,坚持平和理性文明规范,让人民群众在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起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改进群众作风,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增进联系,强化服务,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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