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时评】“捷达哥”该不该搀盲人过马路?
长城网5月6日电(肖曼)近日,百度唐山贴吧上一个网友的帖子引发了热议,帖子称,在一个十字路口一个盲人要过马路,当时车很多,也有车险些撞到这位盲人。这时一位“捷达”车的司机下车搀盲人过了马路。但是这时绿灯亮了,捷达哥的车挡住了后边车的通行。“捷达哥”的行为受到大片网友“好人一生平安”的拥护,但是也有拍砖的,认为“捷达哥”搀盲人过马路影响了交通秩序,更有甚者列出了不应该搀盲人过马路的6个理由,其中包括“不能证明你是做好事就要赔钱”“你有这么多钱赔吗”? “捷达哥”搀盲人过马路。(图片来自贴吧)
先说第一种观点。有网友认为“捷达哥”在搀盲人过马路的时候应该把车停在路边,这样就不会挡住其他车辆的通行,导致绿灯亮时后面的车“按喇叭”。但楼主说:“当时情况根本不允许靠边”而且“盲人已经到马路中间了”,并且楼主表示:“即使大哥被违章照相我也敬佩他的做法”。《燕赵都市报》对此事发表了《违反交通法规做好事妥不妥》的文章,有网友吐槽:“报纸是在误导读者”因为这样的好人好事“即使违章也要支持”。 我想,遵守交通法规有序出行当然要提倡,但是一个社会完善的法规和制度应该倾向于保护弱者,分秒必争的通过绿灯无可厚非,但让出两分钟的时间给一个盲人和一个善良的行为也是这个社会文明的象征。 关于第二种观点,只能说现在我们社会做好事的环境发生了变化,因为“狗咬吕洞宾”的事情太多,人们都不敢再搀着谁过马路。但是网友这种“根本不该搀盲人过马路”的言论还是会让人听着刺耳,说着寒心。 王小波说:“一个社会的道德水准取决于两个方面,一个是价值取向;另一个是在这些取向上取得的成就。很显然,第一方面才是根本。”如果取向发生了偏离,成就也就说不上了,而且还会背道而驰,适得其反。 其实,也不能盲目指责谁,每个人都活在这个社会的框架中,跳不出去,既受着影响,又影响别人,最终就像水溶解在水中。想起前几年北大副校长说过的那句话:“你是北大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讹你,北大的法律系给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败诉了,北大替你赔偿。”这句话如果能换个版本:你是中国公民,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讹你,中国的法律系统给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败诉了,就让北大替你赔偿。如此这般我们做好事的时候腰板才能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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