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农民购买农用三轮车 “身份”不符惹麻烦
长城网5月7日讯(赵冉)进入农忙时节,透过农民那澿透的衣襟,骄阳晒烤的黝黑皮肤,耕作的艰辛,一览无余。然而因农机具引发侵害农民权益的问题让他们倍感辛酸。近日,邯郸市农民石某向省消协反映,其花款1.7万元,从当地农机销售点购买了一台农用三轮车,销售方向其出具了正式发票、车辆合格证等手续。但当石某持相关凭证到车管所办理车辆上户手续时,却遇到了麻烦。原来,其所购买的这台农用三轮车合格证上显示前轮规格为5.00-16,而实际却是6.00-16;合格证上后轮规格为6.50-16,而实际是8.25-16。也就是说,该车实际轮胎尺寸与生产厂家出具的“整车出厂合格证”上所标注轮胎标号存在严重不符的问题。因无法办理牌照手续,致使该车在长达三个月时间仍无法正常行驶,消费者苦不堪言。 据销售方解释:按照合格证上的要求进行生产用户嫌拉的少,都愿意换成大轱辘、大车斗。因销售量小,生产厂家在产品出厂前已经私自加大了车斗和车轮的规格。面对上牌照的问题,销售方始终坚持自己卖的三轮车都能落户上牌照,主要指的以下两种方法:一种方法是尝试找找熟人,到管理部门通融通融;另一种方法就是把车开回来,由销售方给换上与合格证相符的车斗和车轮,再去上户挂牌,待手续办完了,再开回来把大车斗大轮胎换回去。那么农民购买了这种实际身份信息与原始身份信息不符的车辆,而无法落户上牌照,能否退车、更换或者要求赔偿呢? |
关键词:农民,三轮车,身份,合格证 |
责任编辑:郭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