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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检察院立足本职 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http://www.hebei.com.cn 2013-05-09 23:28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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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5月9日沧州电(张丙真 李泽召)今年以来,河北省泊头市检察院把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切入点,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服务措施,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的一致好评。

  定措施,建机制,抓推进,大力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建立组织机构,出台服务措施。泊头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服务途径、方式和阶段性重点措施。制定了《泊头市检察院关于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服务工作的4个方面12项措施,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大力宣传,营造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沟通联系,畅通服务渠道。泊头检察院与泊头市工商联共同召开“服务泊头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座谈会”,邀请12位市内知名的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参会,共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策,会签了《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联系制度》,加强联系与协作。制定《服务经济发展调研联系点工作管理办法》,确定泊头检察院负责41家非公有制企业,作为首批调研联系点,推动服务工作深入开展。积极发挥乡镇、社区检察室和检察联络室在服务小微企业上的区位优势和生力军作用,建立中小企业服务站(点)172个,走访商户,开展面对面的法律咨询、排忧解难服务;加强工作指导,深入推进服务。泊头市检察院领导带队组成3个调研组,深入12个乡镇、3个社区和1个工业区检察室实地调研和指导,全面了解服务工作的动态、成效和问题,形成《关于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的分析报告》。编发专刊4期,及时交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做法,宣传检察机关服务工作的成效。

  立足检察职能,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对涉企刑事犯罪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快捕快诉犯罪嫌疑人。为企业投诉、申诉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确定专人接待、审查涉企的举报、控告、申诉案件,依法快速审查办结,及时反馈查办结果;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金融、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文化产业、信息网络等领域专项治理,促进各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共同发展。对制假售假、串通投标、非法经营、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多发易发的经济犯罪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开展对涉企案件侦查活动监督,特别是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违法插手经济纠纷、滥用强制措施加强监督。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管理、医疗卫生等方面管理风险漏洞和制度缺陷,及时向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对策建议;坚决依法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经营者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在执法办案中做到不影响、不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延伸服务触角,增强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效。采取多种服务方式,向企业管理者和员工送法、讲法、释法,对非公有制企业调研联系点进行重点走访服务。检察院从法院、公安、律师事务所等单位邀请了9名同志,与检察干警共同组成法律宣讲团和咨询团,深入非公经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开展法律服务。多次开展以行政执法机关为对象的“服务非公经济,打击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拓宽服务领域。结合执法办案,认真研究涉企案件发生的原因、犯罪规律、预防措施,积极开展了对涉企案件的案前预防、案中预防、案后预防。检察院向市直有关部门通报预防调查情况,落实报告中提出的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形成涉非公经济领域职务犯罪情况调查报告7篇,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依据。制发预防建议9份,帮助相关部门整章建制12项,落实整改措施10项。检察院针对企业的财会、采购、供销等重点岗位、环节中存在的漏洞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完善内部监管,消除犯罪隐患。

关键词:泊头|检察院|非公有制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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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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