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保厅对22个环境违法案件实施限期整改
张家口: 五、案件名称:万全县万安铁粉精选厂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排污案 存在问题:该企业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土地使用未经国土部门批准;生产原料无“三防”措施,粉尘直接排放;洗选废水利用渗坑排放;尾矿库非法设置。 处理措施:1、责令相关企业停止生产,限期整改;2、依法立案,严厉处罚。 六、案件名称:长城庄园非法建设、非法经营、非法排污案 存在问题:该企业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建设并投入经营;未按要求进行排污申报登记。 处理措施:1、责令相关企业停止经营,限期整改;2、依法立案,严厉处罚。 秦皇岛: 七、案件名称:昌黎县同泰金属线材有限公司擅自恢复生产案 存在问题:该企业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建设电镀生产线,昌黎县政府取缔后,重新开工生产煤场无“三防”措施。 处理措施:1、责令停止生产,依法取缔;2、依法立案,严厉处罚。 八、案件名称:秦皇岛市卢龙县伟丰铸造有限公司、秦皇岛和顺钢结构加工有限公司、卢龙金源铁鑫矿业有限公司、卢龙恒泰工贸有限公司非法生产、非法排污案 存在问题:四家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简陋,无环保手续,厂内物料露天堆存,无组织排放严重污染环境;生产工艺落后,属淘汰落后设备。 处理措施:1、责令停止生产,依法取缔;2、依法立案,严厉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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