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桥西区检察院案件评查工作有“三明确”
长城网张家口5月26日电(陈朋妹 李文刚 刘杰甫)近日,张家口桥西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推动案件管理工作全面开展。 一是明确案件评查范围和内容。从实体、程序、法律文书三个方面客观评价案件质量。要求评查人从“罪名认定、案件事实、量刑情节、法律适用、法律文书、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几方面内容逐步分析。同时,“精选六类案件”作为评查范围。即,自侦部门办理的案件、刑检部门办理的不批捕、不起诉、撤案、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案件及辖区内有影响的案件这“六类”案件以及捕后不诉、诉判不一、撤回起诉、职务犯罪立案后撤案或不起诉、提请抗诉上级机关不支持抗或撤回抗诉等重点关注案件作为必查案件,通过调阅卷宗进行重点评查,并要求所抽查案件数不得少于全年案件总数的15%。 二是明确案件评查主体。制定了《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建立了案件承办人自查、所在科室集体查、案管中心专门查等三级评查体系。由检委会办公室、纪检部门工作责任心强、办案经验丰富的老同志组成评查小组,具体负责质量评查工作。评查结果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反馈各业务部门,同时就评查出的问题,及时与部门负责人协商,分析讨论后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现的轻微瑕疵问题以沟通为主;严重质量问题建议向分管检察长汇报或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最后形成评查报告,呈报相关领导,为全院选优考核提供依据。 三是明确评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结合新刑诉法要求,在评查中引入考核机制和反馈纠错机制,并把“评”与“讲”相结合、“奖”与“惩”相结合,落实“一案一评查”、“一评一反馈”、“一月一讲评”、“一季一通报”、“一年一奖励”。通过岗位练兵等方式展示评选优秀案件承办人、优秀法律文书制作人和精品案件活动,推广办案经验,推荐优秀法律文书。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普及和推广案件评查效果,全面提升案件质量和执法水平。为确保工作效率,区院对已审结案件根据类别和重要性分别评查。如审查起诉案件采取三书对比方法;公安提请逮捕案件以审查结案报告为主;民行案件、自侦案件重点评查从立案到审结的各项报告文书;刑事赔偿案件通过调阅卷宗进行评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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