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三项行动 高碑店检察院采取五项具体措施
长城网保定6月8日电(陈朋妹 杜林 闫海 孙国静)高碑店市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全民创业、效能提升、城市管理‘6s’”三项行动,为建设实力魅力和谐低碳高碑店提供坚强有力支撑,我院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讨论,让每一名干警都能体会到三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将这一行动与自己当前的工作相结合,找准切入点,积极参与到三项行动中来,真正做到思想行动相统一。 二、提升工作效率。在严格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时限的基础上,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工作时限,完善内部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三、慎用强制措施。对于经济纠纷案件,不轻易扩大案件的知情面;不轻易传唤企业公司经营管理者;不轻易查封、冻结企业账目和银行帐户;不轻易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积极为企业及其经营管理人员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或指导意见,帮助解决法律事务方面的问题,增强他们守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四、下基层办实事。为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我院今年组织了一批业务精英,下乡包村,深入到群众中去,广泛听取民生诉求,协助解决民生难题,确保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同时深入开展检察进企业活动,针对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为减少和杜绝类似职务犯罪的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推进严打行动。严肃查处侵害企业利益、影响企业发展的职务犯罪案件,为企业发展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制假、贩假、侵犯知识产权等危害企业声誉和产品信誉的犯罪活动,重点打击盗窃、侵占诈骗、哄抢和破坏企业财产和设备,以及其他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活动。坚持规范执法,文明办案,争取办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严格区分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经济纠纷与经济诈骗,正常合法收入与贪污受贿所得,资金合理流动与徇私舞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企业依法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与非罪的界限,从有利于经济发展大局出发思考和处理法律问题。 高碑店市院采取各种措施,为三项行动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积极行动,我们会继续努力,带着责任,带着使命,切切实实把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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