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拉开序幕
长城网衡水6月25日电(王永宏 扈炜)昨日,记者从衡水市检察机关2013年“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的统一部署,衡水市两级检察机关于6月24日至28日,开展以“完善举报制度,加强举报人保护”为主题的举报宣传活动,欢迎举报犯罪线索。 此次活动主要目的是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全市检察机关查处、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情况,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新要求和群众举报的方法、途径等内容,增强人民群众反腐倡廉意识,提高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工作水平。 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宪法权利,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衡水市检察机关以“12309”职务犯罪举报统一受理电话为平台,开通了“服务民生检察热线”,接受人民群众举报控告、受理民生相关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欢迎通过拔打12309“服务民生检察热线”或登录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网站(专用域名:www.12309.gov.cn),以及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举报犯罪线索。 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1、检察机关对举报人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维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3、对打击报复或者指使他人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发现一件,查处一件; 4、对举报人利用举报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同时,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举报时应注意的一些事项:第一,举报应当实事求是,如实地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职务和犯罪情况。对涉嫌犯罪的情况,应尽可能反映你所知道的证据和知情人,以便检察机关能够迅速进行查处;第二,举报人应尽可能使用真实姓名,说明单位、住址和联系的方法。便于检察机关与举报人取得联系,沟通了解有关情况,也便于检察机关向举报人反馈查处情况。对举报人的身份、姓名、举报内容等,检察机关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第三,举报人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应负法律责任。第四,举报人应向对举报案件有管辖权的检察院举报,不要多头举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属于检察机关管辖,有的举报人在举报这方面犯罪时,为了引起重视,扩大举报影响,往往同时向多个部门进行举报,其他部门收到这方面的举报后,因为无管辖权,也要转给检察机关处理,这样转来转去,一来耽误时间,二来举报的知情面扩大,也容易造成泄密,对举报人和查案工作都很不利。 衡水市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现场。扈炜 摄
|
关键词:衡水市,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