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检察院批捕首例拖欠农民工工资嫌疑人
长城网廊坊7月5日电(陈朋妹 汪燕青 祁占军)工程承包人苏某某在承揽工程后,每次领取工程款后只发少量工资给民工,工程完工后逃匿。近日,张某被霸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批准逮捕。 2012年10月,苏某某从建筑商手里承包了霸州河畔新一期二次结构砌筑工程,雇用刘某等36人进行程砌筑。施工期间,苏某某多多次从承包商处支取工程款,每次只发放民工少部分工资。2012年12月20日工程完工,2013年1月1日,又只发放了部分工资后,共欠民工工资18万余元。2013年6月16日被刑事拘留,经依法审查,霸州市人民检察院以6月28日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苏某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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