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长城原创

石家庄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启动 最高补偿25万

http://www.hebei.com.cn 2013-07-12 08:51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以下项目不列入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

  (一)药店购药和门诊费用;

  (二)未经户口所在地县级新农合管理中心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三)工(公)伤,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刑事犯罪,自伤、自残、自杀,吸毒、酗酒,戒烟、戒毒等;

  (四)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和组织源;

  (五)超过省级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部分;

  (六)未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和准入的大型检查、诊断、治疗;

  (七)美容、健美项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非疾病治疗项目;

  (八)人工器官和体内置放材料,超出《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补偿报销规定(2011年版)》限量限价规定部分;

  (九)使用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范围以外的药品;

  (十)因自然界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急、危、重病人救治费用。

  (十一)在非出院即报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达到15000元时,未向大病保险服务中心电话报案的

  (十二)参合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的

  (十三)参合人员自出院日起2个月内不向新农合大病保险中心递交索赔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年度保险权利。

  

关键词:石家庄,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启动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田平珍
版权所有  长城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70001号  冀ICP备100013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