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公开克服“四风”十项承诺 请群众监督
长城网7月24日讯(宿馨元)中共河北省司法厅委员会全体成员就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和社会做出十项公开承诺,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 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规则和程序办事,坦诚相待、相互补台,不搞一言堂,不搞各自为政。 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保持与人民群众直接的密切的联系,不高高在上,不脱离群众。 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高决策水平。出台重大政策前,必须召开听证会,确保不脱离实际。 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不搞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活动和文件,不搞没有实际作用的检查、评比、表彰和培训。 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公开、公正、透明选人。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执行竞争上岗制度,不搞暗箱操作,不违规插手干部的选拔任用,不凭关系用人,不封官许愿,不拉票跑官。 坚持依法行政,简政放权,高效服务。坚持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规范并公开各项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不影响和干扰基层公正执法,不为子女和亲属谋取私利。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生活待遇规定。按规定标准使用公车、办公用房和住房,不违规配备秘书,全面落实相关要求。 发扬勤俭节约的光荣传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不搞超标准接待与陪同,不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以公务名义变相旅游,不搞没有实质内容的出国考察。 以上承诺,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监督。如有违背,请提出批评或向上级反映。 |
关键词:司法厅,群众路线,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