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行唐:讼争三年路漫漫 一朝调解乐融融
长城网石家庄7月28日讯(冯素琴 赵国军 范吉英)日前,行唐县南豆庄村第三村民小组二位代表,冒着大雨来到行唐县人民法院,将一块“讼争三年路漫漫,一朝调解乐融融”的镜匾送到法官刘志强的办公室。 南豆庄村第三村民小组在邻村行唐县南岗底村村南有山坡地一片,取名铁坡地,面积40余亩,土地贫瘠,草木难活,1995年之前,坡上有零散耕地不到8亩,其他均为荒坡,不便按人口实行家庭承包。1995年南豆庄村第三村民小组将铁坡地公开竞价发包,本案被告之一以年承包费71元承包,承包期限10年,承包费一年一交,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之后又吸收本案另两被告参加承包。2002年3月4日,第三村民小组换任小组长后,又与本案三被告签订了书面承包合同,承包期限30年(1995年—2024年) ,承包费每年71元。 近几年,铁坡地周边区域已成为行唐县煤炭交易市场集散地,土地突然大幅升值。2010年被告方又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人行唐县强盛煤炭购销有限公司建设煤炭交易市场。第三人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用勾机、铲车对铁坡地进行了平整、改造、围栏。此时原来无人问津的“铁坡地”成了抢手“宝地”,三方围绕铁坡地的承包合同效力发生纠纷,南豆庄村委会先后两次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2002年3月4号的承包合同无效。由于诉讼主体不适格,均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该案从2009年开始,历经三次诉讼,一审、二审,三年省访、进京访,均未能够得以解决。2012年底该案以村民小组为原告,再次诉至行唐县人民法院上碑法庭,庭长刘志强深知处理此案的难易程度,与合议庭同志们一道,认真分析案情,仔细研究对策,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他们首先追加行唐县强盛煤炭购销有限公司为第三人,让其参加诉讼,然后从维护当事人根本利益的实际出发,经过实地勘查,三次庭审,六轮调解,多次走访当事人,讲法释理,言明利害,苦口婆心,耐心细致地做三方当事人的工作,终于达成调解协议:一、第三人行唐县强盛煤炭购销有限公司偿付原告行唐县南豆庄村第三村民小组2013年之前的土地承包费710元。二、在2014年12月30日前第三人将所租赁原告的铁坡地约44亩交还原告南豆庄村第三村民小组;到期后,若原告重新发包该土地,第三人行唐县强盛煤炭购销有限公司有优先租赁权。三、第三人行唐县强盛煤炭购销有限公司再支付原告土地租赁费120000元,五日内履行。该土地租赁费由原告南豆庄村第三村民小组自主分配。其他互不追究。案件受理费130元,由第三人行唐县强盛煤炭购销有限公司负担。三方对此调解表示接受或满意。至此,此案画上圆满句号。 近年来,该法院对所有民事案件始终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作用,实行院长调解、庭长调解、主办人调解的“三级调解”制度,旨在全力化解民间纠纷,消除群众之间的积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发展,为着力改善“两个环境”、建设和谐行唐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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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行唐,法院,镜匾,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