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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安次区:村民私设公堂“偷”一个打瓜罚10元

http://www.hebei.com.cn 2013-08-20 21:48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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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廊坊8月20日电(刘振山 孙泽恒 余明雪)愚昧的村民听说人家地里的瓜不要了,就纷纷去“捡”,结果被人“逮个正着”,按每个瓜10元进行了处罚,最高罚款3000元。但实施处罚的不是行政机关,更不是公安局,而是个人。这样蹊跷的事情发生在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祝马房村。

  8月上旬,长城网连续接到廊坊市安次区祝马房村民举报,称本村村民姜某涉嫌敲诈勒索街坊邻居,请求媒体关注,协调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村民举报说,近日,该村村民姜某,故意安排其姨妈在村中散布消息,称自己种的打瓜已接近罢市,品质差,没有人买,不要了。闻听此消息,村内互相传开,爱贪小便宜的几户村民就前去拾拣,结果,姜某又悄悄暗中安排外甥抓拿所谓“偷盗者”。

  之后,姜某私设公堂,按一个瓜罚款10元,对每人给予500元——3000元不等的所谓治安罚款,如姜一鹏(化名)被罚3000元,刘好礼(化名)被罚1000元,刘好尚(化名)被罚1000元,孙中坤(化名)被罚500元,石明信(化名)被罚500元等等。

  举报者反映,该事件在村内和周边村引起了强烈反响和巨大民愤,影响十分恶劣。该村民认为,这些爱贪小便宜的村民是法制观念淡薄,应该适当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但应该由公安机关来执行,不应该由姜某私设公堂处理。此外,姜某涉嫌设局实施敲诈勒索,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并追回村民的罚款。

  目前,记者已将村民的举报投诉向廊坊市安次区公安分局仇庄派出所进行了转达。本网将继续关注。

关键词:廊坊,村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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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刘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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