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三假警察街头“执法”敲诈勒索6万余元
长城网保定8月31日电(张僧来 李艮春)8月31日,从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获悉,该局将冒充警察进行敲诈,半年时间内作案10余起,涉案金额达6万余元的三名男子抓获。 8月22日深夜,保定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在保定市五四路一路口设卡盘查,发现一车辆内藏有警服、警棍、手铐、催泪瓦斯等制式警用器械。但驾车人员否认为警务人员,且拒不说明物品来源用途,谎报身份。 经检查,民警在车内发现的一份“讯问”笔录,记录了犯罪嫌疑人何某因盗窃电缆被抓获并被罚款的内容。民警根据笔录上的联系方式找何某。据何某称,其7月23日晚间在一工地盗窃电缆后,被“民警”抓获,并缴纳两万元罚金后放行。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刘某(男,21岁,保定市清苑县人)交代,7月23日晚,其伙同王某某、王某二人冒充警察执法,对一盗窃电缆男子何某进行讯问,并提示其“私了”。何某见三人穿着警服,携带警用装备,认定三人为“民警”,便缴纳“罚款”两万元,私了脱身。 后经再次讯问,刘某供述同伙王某某(男,21岁,保定市清苑县人)和王某(男,25岁,保定市满城县人)的其他犯罪事实。8月23日,北市区公安分局和平里派出所联合市局巡特警大队,将嫌疑人王某某和王某抓获。两名嫌疑人对7月23日参与敲诈勒索何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今年7月份以来,冒充民警,在保定市区敲诈勒索10多起,涉案金额达6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据了解,刘某来自清苑农村,无正当职业,在报纸上看到一条假警察诈骗卖淫女的消息后,便产生了冒充警察对犯罪嫌疑人诈骗的念头,并招揽同乡王某某,冒充公安人员机关在保定市人才市场招得王某于今年6月份开始作案。三人在城郊结合部,以搞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人和利用出租屋进行卖淫嫖娼人员为目标,大肆敲诈勒索。 民警警示:有轻微违法的人员,一旦遭遇“执法人员”索要现金“私了”,应当报警或留取相关证据,协助警方破案。 |
关键词:敲诈,假警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