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主城区明年限行黄标车 2017年全部“禁黄”
长城网9月12日讯(张天虎)12日,记者从河北省环保厅获悉,到2014年,河北省各设区市和省管县(市)城市建成区全面实施“黄标车”限行。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46万辆;到2017年,105万辆“黄标车”全部淘汰。 日前,河北省委省政府印发《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河北省将采取50条措施,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加快淘汰黄标车,是具体措施之一。 《方案》目标为:到2017年,全省细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首都周边及大气污染较重的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和定州、辛集细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33%,邢台、邯郸下降30%,秦皇岛、沧州、衡水下降25%以上,承德、张家口下降20%以上。 《方案》要求,今年年底前,全省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在2014年底前,全省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在2015年底前,全省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自2015年起,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 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杨智明表示,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将率先推广使用纯电动等新能源车。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等重点控制城市每年新增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要达到60%以上。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综合措施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车,到2017年,河北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5万辆以上。 黄标车是指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的稳定性差的车辆,大多是于1995年以前领取牌证的老车。这些车辆由于尾气排放控制技术落后,尾气排放达不到相应标准,排放量相当于新车的5至10倍。目前,全国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了淘汰黄标车的方案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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