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纪委:狠刹中秋国庆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
长城网唐山9月12日电(孙愫 张光明)为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推进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日前,根据中央和省委相关规定,结合唐山市实际,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狠刹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 《通知》指出,节日期间,一律不准用公款买送月饼等节礼;不准收受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和支付凭证;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不准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滥发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不准公车私驾、公车私用和借用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不准违规举办不必要的茶话会、联欢会、节日庆典等活动;不准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和借机敛财。 《通知》强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将狠刹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作为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职责,对本地区、本单位和分管系统、部门,以及家属、身边工作人员严格管理,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坚决制止和纠正。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各级各单位节日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特别是大额公款消费、公车私用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对反面典型给予通报,发挥警示作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市纪委监察局设立了专项举报电话(白天:12388;晚上:2802277),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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