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加大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力度 单笔最高奖励30万
《“食药安全诚信河北”行动计划(2013-2015年)》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 刘延丽 摄 长城网9月26日讯(刘延丽)记者从26日河北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食药安全诚信河北”行动计划(2013-2015年)》已于近日印发。《行动计划》提出,将加大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力度,每起案件奖励金额的最高限提高至30万元。并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把河北建成全国食品药品最安全、最放心的省份之一。 ■进一步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受理平台,整合现有资源,统一全省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受理电话为12331,依托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官方网站开通网上举报受理平台,并将加大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力度,每起案件奖励金额的最高限额由1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以现行药品电子监管码追溯系统为蓝本,建设全省联网的食品药品电子追溯系统,实现从食品药品生产、出厂、运输直至销售终端全程实时追踪监控。2015年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和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原料乳粉、生鲜农产品、酒类产品、保健食品等高风险食品电子追溯。 ■规模以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要加快建设和完善标准化质量检验实验室,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配送中心、集体用餐配送中心和中央厨房等建立标准化质量检验实验室。此外,还鼓励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责任保险、风险预付金、责任事件先行赔付等制度,把产业链转化为责任链。 ■加强食药行业道德诚信建设,实行量化分级管理。2014年底前完成所有持证餐饮服务单位的首次年度等级评定工作;2015年完成乳制品、葡萄酒、肉制品、饮料、调味品、罐头、方便面、发酵制品、植物油和油脂制品等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诚信体系评价。 ■推动实施认证管理。规模以上、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制度,并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或其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014年在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石家庄、唐山市开展试点,2015年在全省推广。 《行动计划》明确指出,全省2013年底前所有无菌药品生产企业通过认证;2014年底前经营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批发企业以及经批准可以接受药品委托储存配送的批发企业通过认证;2015年底前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部通过认证。 |
关键词:食品,药品,举报,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