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 每人1万元
长城网9月27日讯(刘伟)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的生活问题,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2013年河北省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将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幼儿教师。全省共安排资金1200万元,资助家庭经济特困幼儿教师1200人,资助标准每人1万元。 河北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有关幼儿园要成立幼儿教师资助项目评审小组,严格按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资助范围、对象和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的资助申请和评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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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亚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