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评]找准病因下猛药 严防提拔“病干部”
个别干部被“带病提拔”重用。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此前透露,除了反腐败和落实八项规定,“选人用人”也是巡视的重点内容之一,要着力发现是否存在买官卖官等问题。反馈情况时,各巡视组认为,干部任用不规范成为各地方和单位存在的一大问题。巡视组在江西发现,当地存在超编制配备干部、个别干部“带病提拔重用”等问题;湖北则存在个别地方和部门违规突击提拔干部的现象,竞争性选拔干部方法有待进一步完善;重庆选人用人的一些习惯做法不当,干部选拔和任用不规范;水利部存在干部交流不够、管理工作不够规范的现象。 (北京青年报,9月26日) 干部“带病提拔”,是指干部在提拔前或提拔过程中,存在有违纪违法行为但组织未能发现或查实,得以提拔任职的情况。个别领导干部“带病提拔”影响极坏,危害极大。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有所滋长和蔓延,已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因此,如何严防和纠正干部“带病提拔”问题,是摆在各级党委及其职能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严防干部“带病提拔”,首先要建立预防机制定期“接诊”。实行汇报制度、领导约谈恳谈制度和定期接待制度、帮教制度,对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监督管理,进行跟踪考核。其次要建立应对机制及时“出诊”。对被考察对象实行“双重考察”,深入到被考察对象的的亲属、邻里对拟提拔人选采取个别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家访式出诊”,从正侧面挖掘被考察干部身上的优缺点。再次建立征询机制联合“会诊”。推行任前征询制度,分别同计划生育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打招呼,认真听取起对拟提职干部的意见,查干部是否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问题,并向组织部门做出结论性报告。最后要建立长效机制跟踪“巡诊”。制定领导干部巡察监督办法,采取日常巡察监督、重点跟踪巡察监督、定期巡察监督、阶段性巡察监督的方式对干部进行巡察监督。(刘文彬/文 刘伟/整理) |
关键词:带病提拔,买官卖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