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涿州市创新举措解决老旧小区办证难题
长城网10月7日讯(王宁闫玉红吴聪颖宿馨元)9月下旬以来,河北省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的工作人员,正在审核蓝天网架厂家属小区申报的房产证办理手续,待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将现场踏勘,然后进行房产登记。 房屋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因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一直备受关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房产证需提供土地证、项目立项文件、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明等相关资料。因种种历史原因,部分老旧小区存在房屋建设工程手续不全、房改住房和集资建房审批手续不齐、商品房无购房发票等问题。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2005年以前历史遗留的未能办理房产证问题日益突显,严重地影响着百姓的正常生活秩序。为此,涿州市住建局多方走访,调查摸底,制定政策,掌握了多年来没有办证的房产类型、数量、形成原因等情况,并将问题梳理清楚,按照“尊重历史、简化程序”的原则,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进一步解放思想,突破陈规束缚,大胆创新举措,逐步探索出专门针对历史遗留的老旧小区、房改住房、集资建房未能办理房产证的解决办法。 对因房屋建设工程手续不全,无法办理房产证的老旧小区,先后向发改、国土、规划等部门分别去函要求对相关手续核实。待回函确认后,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委托有资质的房屋质量安全检测部门对房屋质量安全状况进行鉴定。产权登记要件齐全后,尽快为小区办理房屋初始总登记,再逐一为业主办理个人房产证。 对因面积超标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房改房和集资建房,需按相关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罚款,再补办有关手续;对因商品房购房票据问题未办理房产证的,其中,开发企业不存在的(如破产、撤销或开发商逃匿等),购房人出具购房合同和原始购房票据等材料,经地税机关确认后,由购房人到地税部门开具发票,缴纳相关税费后再到房产部门凭发票和完税证明办理房产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存续经营的,由购房人向开发企业所要正式发票,经地税部门核准后,再办理房产证。 截至2013年8月底,涿州市住建局共为紫晨小区、双塔信用社家属院、联合小区5号院、温馨小区、乐亨小区、发发商城、宝林院小区、东兴小区、建安一分公司、十八局一处、物探局、矿山局等十余个小区近3000户业主办理了房产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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