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执业资格也敢行医 邯郸“黑诊所”医出人命来
长城网邯郸10月16日电(李泽召 申爱民 李新奇 张世豪)目前,仍有不少“医生”开诊所行医多年却无医生执业资格,孰不知已触犯刑法,涉嫌非法行医罪。近日,邯郸一起非法行医案件再次敲响警钟。 2013年8月27日,曲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复兴区某家属院内开设门诊,为前来就诊的王大妈作菌必治皮试,致其当场死亡。目前,曲某已被批捕。 法律明确规定,个人在城市申请开设诊所,首先必须经过医师执业技术考试、考核,取得《医师资格执业证书》,或者取得工程师职称,以及经过省级以上卫生厅职业考试并取得相应的证书,还应当具有5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此外,申请人必须持有所在县(市区)的常住城市户口,向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开设门诊申请书、开设门诊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以及县(市区)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设置医疗机构的批准文件。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个人,不能开设私人门诊。 |
关键词:嫌犯,医生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