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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子女因纠纷不赡养八旬老人 赞皇好法官巧解难题

http://www.hebei.com.cn 2013-11-27 22:11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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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的话:近日,记者接到赞皇县法院周彦廷法官的来信,他在信中介绍了处理的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案件中老人的子女在赡养问题上发生矛盾,导致这名八旬老人生活出现困难。

  在周法官的调解下,这起赡养纠纷案件顺利解决。但是,案件也带给我们一些反思:即使孩子与老人或者孩子之间存在纠纷,也不能忘记赡养老人的义务。

  11月18日早上,我刚到办公室,正准备看案卷材料,立案接待大厅打来电话,“周庭长,昨天刚分到你手里的那个案件的原告当事人来立案庭了,让她去你那边找你吧?”我看过卷宗,知道这是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原告老太太一大把年纪了,腿脚也不利索。我见到老人,老人就开始大哭:“我都80岁了,年轻时我帮他们把孩子拉扯大,现在老了没用了,儿女们却......”我一面安抚老人情绪,递上一杯热水,一面耐心听老人诉说家中情况。

  从老人口中,我了解到,老人董某系我县西龙门乡某村村民,生育两男两女,孩子们都早已成家立业。老人今年已经80岁高龄,年老多病,又无经济来源,四个子女却为老人的赡养不能达成一致,导致老人的生活存在问题。

  赡养纠纷系家庭内部矛盾,生硬作出判决可能造成当事人矛盾激化,不利于家庭和睦团结。想到这里,我心中坚定了一个信念,一定要让老人安享晚年。根据诉状上的地址和电话,我联系到了老人的四个儿女,并通知他们第二天到法院商量解决办法。

  第二天上午,董老太太及四个儿女陆续来到办公室,对于老人的赡养问题,四个儿女是各有说辞,并通过了解才知道,该纠纷也经过石家庄电视台《帮大哥》调解过,未能解决问题。一个多小时过去了,办公室里传出来的只是四个儿女激烈的争吵,而董老太太只是坐在一旁默默地流着眼泪。

  案件陷入僵局,该怎么办呢?我将四个子女分开,分别置于不同的房间,等待他们情绪稍有缓和后展开背对背调解。通过单独做工作,四个子女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大儿子愿意赡养老人,并且一直尽着赡养义务,只是不满二儿子不管老人;二儿子说自己没说过不管老人,只是觉得老人偏袒老大,将积攒的那点儿钱都给了老大;两个女儿也同意尽赡养义务,只是不满弟弟的行为。

  案件的症结终于找到了,反过头来我将他们又叫到了一起。周老太太称之前是有一些钱,但是老伴得癌症住院时,几万块钱都花光了,并没有给老大,现在家里还放着老伴住院费用单据。老人将事情说明白,案件有了转机,我趁热打铁当即展开调解工作,最终四个子女达成赡养协议:两个儿子每年年底给董老太太面粉200斤,白油20斤,猪肉10斤,豆腐5斤,粉条10斤;二儿子给老人安装取暖炉一台,费用由两儿子分担,并每人每年给老人煤一吨;如老人生病需要治疗,费用由两个儿子分担。

  对于两个女儿的赡养问题,二儿子说到:“两个姐姐都已出嫁他人,再说有俩儿子呢,不应该让女儿承担义务。”两个女儿表示则表示今后要常去看望老人,如果老人生病了也会跟兄弟们轮流照顾。

  百善孝为先,尊老、敬老、爱老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人为子女倾尽了一生的心血,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法律规定,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我想,养育之恩大于天,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理由都不是我们不去赡养父母的借口,不要总是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时候才去追悔莫及。(张世豪 整理)

关键词:赡养,纠纷,八旬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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