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来县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长城网张家口12月17日电(王秀洁 宋雪婧)“首先,我向司机大哥道歉,以前我太不懂事了,给大家造成了伤害,我诚挚说声对不起……”。12月5日上午,河北怀来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县人大、县政法委、县妇联、县教育局、县团委等相关部门领导及办案民警等13人参加该院举办的首场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听证会,犯罪嫌疑人小张在会上作了深刻反省。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张,18岁,某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在读学生。2012年9月9日深夜,小张在曾某等人带领下来到京新高速,乘堵车之机,采取言语威胁的手段,向5名货车司机索要钱财共350元。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综合考虑该案未成年嫌疑人系从犯、有悔罪表现、抢劫金额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且在作案时未使用暴力并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因素,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怀来县检察院拟对张某某作附条件不起诉,并在决定正式作出之前组织召开了此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介绍了该案案情及受案后走访大量群众及校方代表的社会调查情况,犯罪嫌疑人小张宣读了悔过书,小张家长对今后加强管教做出承诺,小张的班主任老师介绍了其在校期间的表现及教育管理工作情况。在充分听取各方情况介绍之后,参会的各界代表积极思考、认真讨论,发表了各自观点,表示完全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认为公开举行听证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确保检察权公正行使的重要体现,值得总结和推广。 “召开听证会,一方面可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论证附条件不起诉的可行性,完善对犯罪嫌疑人的帮教措施,体现人文关怀、促进司法公正,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庄严的仪式,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感化,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强化其法定代理人的教育管理义务意识。”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董义勤介绍,“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我院将根据新刑诉法的规定,对小张进行监督考察。待考察期满后,如果符合条件,将对其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
关键词:听证,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