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检察院从快批捕一“两抢一盗”犯罪团伙
长城网保定12月23日电(范颖 方泽海)近日,雄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抢劫、抢夺、盗窃的聂某、史某、张某等7人犯罪团伙从快批准逮捕。 2013年9月12日晚上,犯罪嫌疑人聂某、史某、张某等人在雄县法院西侧一小吃店内,以吃饭为名进到店内,饭后,几人掏出刀子威逼老板及其儿子交出现金等财物,抢劫店内现金400余元及两部手机后逃离现场。2013年7、8月份,张某伙同刘某等人在雄县盛唐小区、天奕商厦附近多次对骑自行的单身妇女进行抢夺,抢得现金、手机等财物。2013年8月份,张某、史某等人在雄县职教中心教室内盗窃教学用电脑主机四台,价值5200元。该案是典型的两抢一盗案件,且犯罪人数较多,犯罪时有分有合,属团伙犯罪,极大的破坏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是“秋收10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为体现“秋收100”严打效果,有力震慑犯罪,检察院在公安机关立案后派员提前介入该案的侦查,从固定案发现场证据、一事一供的讯问方式等角度,引导公安机关固定证据。受理案件后,检察院快速审查案件材料,仅用2天即对聂某等7人犯罪团伙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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