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严格落实“八项规定” 强化公车管理
长城网邢台12月26日电(王英献 侯延辉 孙涛)25日,记者从邢台市纪委获悉,今年以来,邢台市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强化公务用车制度的监督检查,先后有6家公车封存不到位、封存公车上路的单位被通报批评。 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后,邢台市迅速作出安排部署,邢台市纪委、监察机关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做好公车购置更新的审核工作,对公车拍卖情况开展了有效监督。今年2月7日,市纪委、市优化环境指挥协调中心、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春节假期从严控制公务车辆使用的通知》。要求市直及驻市各单位春节假期,除保留1辆值班车辆外,对其他所有公务车辆一律实行集中封存。同时,要求各县市区也参照实行。为了确保《通知》要求落到实处,春节期间,市纪委等部门组成两个检查组,对市直及驻市169个单位的1861辆公车封存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省、市媒体对公车封存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了跟踪采访,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形成全社会监督的氛围。 通过严格督查,对6家公车封存不到位、封存公车上路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被通报单位主要领导予以约谈。对存在违规使用公车的单位,责令其对34辆封存上路车辆的责任人予以处理,并收缴使用人的公车使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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