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出台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政策 最高奖励50万元
长城网保定1月3日电(李艮春 孟捷)1月3日,从保定市召开科技创新大会上获悉,该市出台了《保定市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八条措施(暂行)》政策,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最高奖励50万元。 据了解,新出台的《保定市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八条措施(暂行)》对企业创新平台建设给予支持,对新批准建立的院士工作站,市财政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院士主导的创新项目产业化后,奖励院士本人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实验室的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注重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的支持,对重大科技项目中持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市财政给予5—20万元资金支持,对于国家标准主要撰写企业,市财政给予10—20万元支持。对省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市财政配套50万元,对国家级重点新产品项目,市财政配套50万元,对以发明专利为核心技术的市级以上项目,市财政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鼓励企业争创科技创新型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 同时,为鼓励科技人员出成果,优化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该市对科学技术奖励标准大幅提升,将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由2万元提升至10万元,对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由5000元提升到3万元,二等奖由3000元提升至3万元,三等奖由1000元提升至1万元。 |
关键词:保定,科技,创新,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