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乡县自焚烧伤案查明 相关责任人被刑事拘留
长城网邢台1月23日电(王英献)1月22日,柏乡县自焚烧伤案已被警方查明,案件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包括冯某在内的3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2014年1月15日上午,柏乡县一城中村改造项目施工工地发生一起项目方与村民纠纷导致自焚烧伤案件。经柏乡警方调查,冯某某夫妇事发前因房产置换问题与项目方未达成一致,双方就补偿条件多次交涉谈判未果。事发当日,施工方在冯家东侧30余米处正常施工时,冯某某夫妇及其长子冯某上前阻挠,施工人员在与冯家交涉时,冯某情绪激动,示意其父母回家拎汽油浇身,并唆使其父母以自焚相威胁,以期达到更高的补偿要求。后项目方临时工作人员郝某、邵某等人来到现场,与冯某发生争执,冯某某夫妇见状先后引火自焚,且冯某某上前搂抱郝某,致郝某烧伤。郝某挣脱后组织人员将冯某某夫妇二人身上明火扑灭后离开现场。接警后,柏乡警方和县医院120救护车迅速赶到,并将伤者送往县医院抢救,后又将冯某某夫妇转往河北省友爱医院进行救治。 案发后,柏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全力救治伤者,并协调相关部门先期垫付全部治疗和相关费用。同时,要求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查明事实真相。 目前,柏乡警方已对郝某、邵某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冯某某长子冯某也因涉嫌故意杀人被警方采取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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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英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