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选粹]建设养老和医疗康复一体化养老社区
长城网北京3月10日电(特派记者 刘伟 赵晓慧 贺宏伟)“老龄社会跑步来临,建立养老医疗康复一体化养老社区刻不容缓。”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院长郭淑芹提出关于推进养老和医疗康复一体化养老社区的建议。 建议指出,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加剧,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数量还将持续增长,照料和护理问题日益突出,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我国传统养老方式和保障体系正在遭遇巨大冲击,由于传统家庭的结构变迁,使得家庭养老的承受能力减弱。 而养老和医疗又是提高老年人生命质量的关键。但现在养老院的老人大部分自理能力差,多数是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的老人,身患各种疾病,很难享受到专业化的医疗服务,老人就医十分困难。 医疗养老服务需求在养老机构中普遍不能得到满足,相应医疗机构也没有进入这一领域。在这种背景下,探索建立养老、医疗一体化养老模式,解决老人养老医疗康复一体化服务的问题,使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为老人的儿女们解除后顾之忧。因此,郭淑芹代表建议,推行养老与医疗康复一体化服务,建立新型养老社区。 政府要引导社区、养老机构加强与医疗机构的联系,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及时、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同时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将综合实力较差的公立医院改制和引进资本中改建为不同层次需求的医院式专业的养老托护院等。分流综合性大医院中部分康复病人,满足一些长年卧病在床需要特护和出院后需康复治疗的老人需要,减轻家庭和社会养老压力,完善老人医疗保障服务系统,建立养老医疗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切实满足老年人对养老医疗服务的多元化需求。 同时,政府要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和重要民生工程,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建立长效经费保障机制,统筹规划发展。坚持养老服务公益性方向,政府主导调动和支持企业、慈善组织、民间资本等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收入维持运营,以慈善服务为主,以此作为回报社会的善举。政府在土地审报、税收、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通过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民办民营、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元资金投入和经营运作模式,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 规范养老服务机构执业标准,加强养老机构监管。要把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无论公立还是民办,都要遵循严格的准入制度,要建立一个认征体系,达标才能开,要建立严格的监督体系,定期监督,有一个完整统一的收费制度、准入机制、监督机制,像建立幼儿园一样提高准入门槛,提高管理水平。 |
关键词:全国两会,养老社区,郭淑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