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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民酒店吃饭遭收雅间费 谁来监管?

来源:长城网 作者: 2014-03-18 0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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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沧州3月16日电(徐彩云 张海健 董传辉)最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于3月15日正式实施,其中对“霸王条款”明确叫停。然而3月15日当晚,记者就接到沧州市民李先生反映,称自己刚刚和朋友在天厨大酒店吃饭时就遭遇了“霸王条款”,结账时酒店方面竟加收了40元的雅间费。

  酒店吃饭加收雅间费确实存在

  陈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自己在该酒店的消费单。该消费单显示,当晚共消费人民币908元,其中包括菜品、酒水,“雅间费40元”赫然在列。“这40块钱的雅间费也够贵的了,这样的霸王条款有人管吗?”李先生问道。

  接到这一反映,记者随即以顾客身份致电天厨大酒店方面。记者要求定一个12人台的雅间,晚上要和朋友聚会,工作人员在问清记者姓名和电话后,告诉记者10到12人台的雅间需要40元的雅间费,8人台以下的是20元。当记者问及从今年3月15日后“新消法”中规定雅间费是不充许收时,对方称不清楚。

  事实上,出现此类“霸王条款”的饭店在沧州不止这一家。记者随机抽取了沧州市区的5家饭店进行电话采访,记者了解到,除一家饭店外,天然居文化美食城、沧兴大饭店均规定12人台雅间最低消费不得少于500元;建设北街的大西洋海鲜城12人台雅间就餐收取15元雅间费,大西洋美食城正达广场店10人台雅间则收取20元雅间费。由此可见,“霸王条款”现象在沧州餐饮行业内相对普遍。

  新消法对此类“霸王条款”明确叫停

  据了解,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法对此类“霸王条款”已明确叫停。

  “新消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对于此项法规的解读,很多消费者马上就联想到了餐饮行业。确实,“包间最低消费”、“禁止自带酒水”、“设开瓶费”等霸王条款在餐饮行业普遍存在,或许开始只是个别餐企的不合理行为,久而久之的放任自留,以及经营者对利润最大化的追逐,已然让这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愈演愈烈。

  所以,该项法案的出台明确禁止了这些霸王条款,如果消费者外出就餐时发现有“最低消费”、“雅间费”、“开瓶费”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消费者可以拨打当地工商部门12315热线投诉。

关键词:沧州,315,餐饮,霸王条款

责任编辑:董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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