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时评】摒弃“闯红灯”陋习须常抓不懈
一年前的4月9日,北京市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开始对闯红灯的行人开罚单。而时至4月12日,北京晨报记者走访多个路口,发现只要没有协管员,“闯红灯”现象依然严重。在公主坟、海淀桥和德胜门附近三个路口,北京晨报记者分别蹲守了10分钟,发现闯灯行人分别有105人、34人和47人。(4月14日《北京晨报》) 这一消息表明,行人“闯红灯”交通陋习在国人中还大有人在。分析行人“闯红灯”屡禁不止的原因:有的是法律意识淡薄,将“闯红灯”视为小事,没有意识到是违章、违法行为;有的是从众心理作祟,认为法不责众,你闯我也闯;也有的是侥幸心理作怪,认为偶尔闯一次不会出事故。殊不知,大量的交通事故都发生在“见缝插针,乱闯马路”之时,困为在绿灯变红灯前的那几秒,司机的加速意识很强,车速很快,行人如果抢行“闯红灯”通过,就很容易造成事故。当然还有的一些城市功能区设计不合理,没有考虑社区居民出行便利,也导致“闯红灯”现象的发生。 一个社会的公共文明水平,可以折射出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一个人如果不遵守社会文明,小的会影响自身形象,大的会影响国家声誉。公共交通是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闯红灯”看似事情不大,但也是一个人、一个社会文明素质高低的实际体现,它除了存在安全隐患外,还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文明形象。因此,对这个问题切不可小视。 要想在全社会彻底摒弃“闯红灯”交通陋习,实现文明交通的目标,必须坚持常抓不懈。首先,要运用多种形式,针对不同年龄段人群,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尤其重视从幼儿园、小学生抓起,使人们充分认识“闯红灯”的严重危害,提高文明交通意识,克服侥幸和随众违闯心理,形成“遵守交通规则光荣,不遵守交通规则可耻”的浓厚氛围。坚持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从每次过路口做起,养成“宁等一分,不抢一秒”的良好习惯。其次,要发挥公共道德的“正能量”,让“维护公共交通秩序人人有责”成为公众的自觉行动。当大多数人站在人行道前等待绿灯的时候,发现有个别人想“闯红灯”,众人应对其劝阻,指责,让其陋习相形见绌,能够起到很好的作用。其三,要加大对行人闯红灯的处罚力度。对于乱闯红灯的行人,除了依法开罚单处罚外,还应让他们在违规的路口协助交警疏通道路,既能让他们受到教育,又增加违法成本,对他人形成了震慑力。此外,合理规划、设计交通设施也是杜绝这一现象的有效方式。例如,有关部门在人流量和车流量较大的地方建设科学的立体交通设施,在道路设计上,大卡车、小轿车、电动车、行人都各其道,可起到人车分流、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的作用。(李忠勇) |
关键词:闯红灯,行人,罚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