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特别想到少儿的性命保护
●储瑞耕 临近“六一”节,儿童少年的幸福快乐、健康成长、性命保障的问题,又涌上了我的心头。手边有这样两个材料—— 其一,全世界每年非正常死亡青少年120万,主要是自杀与车祸。2010年中国车祸死亡30万,其中少年儿童占15%,有4.5万人! 其二,河北交通广播电台“992大家帮”节目不久前播出了一条信息:有位张姓司机,2012年报考驾驶学校,就业证发了,驾驶证没发。为什么?因为要求考“文明驾驶”一项,而此人没文化,科目均由他人替考;现在被要求再考试。仍无法应考。 少儿死于车祸,其中相当大部分是驾驶人员的责任。 一方面“车祸猛于虎”,当我们看到一次次血肉模糊的车祸现场,一条条鲜活生命、特别是幼小的生命的消失,面对一具具冰冷的尸体,情何以堪!心何以安!气何以平!怒何以消! 可是。另外一方面,仍然有些驾驶人员不把“文明驾驶”当回事,他们以为能够踩油门、转动方向盘,让机动车在路上跑起来,就算是“会开车”,万事大吉了。 其实,你会驱动车辆不能说明你就是合格的能够上路的驾驶人,因为只要你驾车上路,就有一个处理好与道路、环境、其它车辆、行人之间的关系。你“不懂”甚至“懂是懂的却不严格遵守执行”,那你就有可能成为可怕的“马路杀手”! 于是,产生了“安全文明驾驶”的现实问题,于是“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理所当然成为了我国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的新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所谓“车德”,就是与“车技”相对的,常常比“车技”更为重要、关键的行车文明规矩。如果不注重文明,“车技”最高的人也会出毛病,也会成为危及儿童少年性命的罪人。 离开了文明驾驶,那就是野蛮驾驶。比如“不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比如“无视各种标志标识”,比如“开斗气车,不礼让”,比如“夜间任意亮大灯”,比如“疯狂马路飙车”,比如“酒驾”甚至“醉驾”,比如“肇事逃逸”,等等。 安全文明驾驶有许多具体的条文,能够记住每一条,考试的时候能够全面顺利通过,当然也不是轻而易举的,需要下些苦功夫。但是,最重要的还不在“文明考试”,而是把这些经过了血的教训提炼处理的条文,切切实实地牢记,时时处处地遵守。 如果说每个人的生命都很宝贵,都不容侵害,那么儿童少年的生命就更宝贵,更不容侵害。因为他们是“未成年人”,他们没有能力完全自己掌握复杂的外部,他们自己不会驾驶车辆,一次他们的“受害”都是外界“强加”给他们的,他们是各种不文明驾驶的“无辜的受害者”。 因此,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的时候,让我们全社会都来重视儿童少年的人身保护问题,因为交通这一行常常与这个问题关系特别密切而实际上还存在许多不足,需要加以特别的关注。 |
关键词:六一,儿童少年,人身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