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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台并实施13项海事措施 服务河北沿海开发

来源:长城网 作者: 季然 2014-07-09 18: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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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服务河北沿海开发营造和谐发展环境”新闻发布会。

  7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服务河北沿海开发营造和谐发展环境”新闻发布会。长城网 季然 摄

  长城网7月9日讯(记者 季然)今年7月11日是第十届中国航海日。7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服务河北沿海开发营造和谐发展环境”新闻发布会。河北海事局副局长牛国旗通报了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海事部门承担着保障船舶安全、维护海洋清洁和组织海上人命救助的神圣职责。为推进河北省两个沿海增长极建设,使海上交通环境更加安全通畅,河北海事局加快构建行为规范、执法精准、廉洁高效的海事服务体系,出台并实施了三个方面共13项海事服务措施。

  打造良好水上交通环境

  科学规划船舶航路,提高船舶周转效率。据介绍,河北海事部门推进唐山港京唐港区、神华黄骅港航道双向通航的研究和实施;科学规划设立港口船舶待泊区,减少船舶等待进港时间;抓住秦皇岛港西港搬迁契机,深入开展港区环形航路研究;完善恶劣天气海上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恶劣气象条件对船舶进出港口的影响;开展液化天然气船舶、超大型油轮等重点船舶的全面监控和重点护航机制。

  开展通航秩序治理,优化辖区通航环境。海事部门联合地方政府,深化立体巡航和联合巡航机制,着力解决海上非法采砂、非法过驳、非法养殖等影响航行安全的行为,解决渔业开发和海上运输之间的矛盾;开展前瞻性研究,推进渤海“碧海蓝天”行动,建立标准统一、结构清晰、数据详实、向社会推出河北沿海通航环境电子数据库;完善导航助航标志设置,进一步规范标志的设置和使用。

  规范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工程监管与服务。完善通航安全影响论证、评估和核查制度,细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论证、审批、现场监管、验收核查与海上安全信息发布工作程序,建立起标准统一、覆盖完全的沿海工程海事服务体系。

  保障辖区船舶安全和水域清洁

  拓展船舶服务内容和形式,为船舶提供便利。实施散货船安全检查预约制度,做到随到随检;推行船舶安全检查提前告知制度;推广海事课堂进船舶活动,建立免费培训教育机制,满足船员对海事管理法律法规的更新需求。

  促进地方航运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推动航运公司安全管理顾问制度,义务提供安全管理业务指导和服务,切实增强河北籍航运公司竞争力。

  加强海上人命救助能力建设。组织制定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培训和发展规划,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参与海上救助行动;推进建立适应新形势的搜救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社会广泛参与的海上搜救模式。

  强化船舶防污染应急能力建设。推动辖区船舶污染应急联防组织建设,推进应急资源优化配备,协调解决维护管理困难等问题;组织实施安全与防污染技能和污染事故索赔免费培训,提升事故应急处置水平;编制河北省海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行动指南,规范船舶污染应急处置工作。

  开展海上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结合韩国“岁月”号沉船事故,开展水上安全知识进渔村、进校园活动,强化渔民及青少年的海上安全意识和救助技能;固化辖区社会救助力量培训及知识更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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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河北,海事,沿海

责任编辑: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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