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河北省有108人因安全生产事故被追责
资料图 长城网7月25日讯(记者 吕晓红)记者25日从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上半年,全省各级调查处理各类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40起,其中较大事故4起,一般事故35起,瞒报事故1起,已结案38起,结案率95%,平均结案时间44天。在已结案事故中,给予党纪处分19人,政纪处分60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9人。行政处罚786万元,其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处罚720万元,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处罚66万元。 去年开始,河北省不断加强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在对各设区市调查处理的较大事故实行挂牌督办的基础上,又对各县(市、区)调查处理的一般事故实行了跟踪督办。对每一起事故,加快调查进度,严格落实对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措施。提高事故查处工作效率,确保每一起事故调查报告按时或提前结案。对事故查处无故拖延不办或无故不按时完成的、不依法依规调查的,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 此外,河北省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查处督查和约谈机制。对事故查处不及时结案和事故查处暴露问题较多的地区,河北省安委办将视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督办事故查处工作或约谈事故调查组牵头单位负责人汇报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不断提高事故查处落实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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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吕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