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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路费 减免学费 河北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失学

来源:长城网 作者: 季然 2014-08-20 18: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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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学生资助工作新闻发布会

8月20日,河北召开“全省学生资助工作”新闻发布会。长城网 季然 摄

  长城网8月20日讯(记者 季然)8月20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省学生资助工作”新闻发布会。2014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在即,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河北将为贫困大学新生提供交通补助,并开辟“绿色通道”,予以学费“缓、减、免”的资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为贫困大学新生提供交通补助

  为确保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从2012年秋季开始,河北省设立了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对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按照河北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的新生每人1000元标准,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2013年,省级安排资金901万元,资助高校新生1.34万人。2014年662万元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计划已下达各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可向原毕业普通高中学校进行申请。

  开辟“绿色通道” 予以学费“缓、减、免”的资助

  针对每年新生开学,部分学生交不起学费的特殊问题,河北省实行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政策,对新录取的开学时交不起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予以学费“缓、减、免”的资助。

  目前,省内各高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均开辟了“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通过“绿色通道”先报到入学。2013年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学生1.84万人。

  简化资助申请程序

  为方便大学新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教育厅和省信用联社共同研究协商,进一步简化了学生申请贷款办理程序,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只需生源地所在街道或乡镇民政部门在《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加盖公章,不再加盖县级民政部门公章;再次申请助学贷款学生在网上申请后,只需提供在校证明即可。

  强化监督管理 杜绝虚报、骗取资助资金行为

  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项督导检查,杜绝虚报、骗取资助资金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予以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另外,在河北省高中和中职国家助学金全面推行学生资助专用卡,按照“统一办卡、集中发放、本人激活”的原则,规范国家助学金发放流程,减少中间环节,有效遏制挪用、截留、滞留助学金现象。同时,还要求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关键词:河北,资助,学生,教育

责任编辑: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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