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发布31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监管清单
9月2日,河北召开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长城网 季然 摄 长城网9月2日讯(记者 季然)9月2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河北省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监管清单》。 《监管清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国务院公布的31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监管法律依据、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了梳理,共涉及法律4部、行政法规14部、规章1部,监管部门23个。 《监管清单》区分不同情况确定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设立审批事项的法律法规明确该审批事项只涉及一个监管部门的,将该部门列为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设立审批事项的法律法规明确该审批事项涉及多个监管部门的,列出该事项的主要监管部门和配合监管部门,并将主要监管部门列为行业主管部门。设立审批事项的法律法规明确的监管部门已经进行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按照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后的名称列出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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