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推进行政许可网上办理 补交材料一次性书面告知
资料图。 长城网9月26日讯(记者 季然)9月26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河北省行政许可条例》。该《条例》将于2015年1月1日实施,明确规定要逐步推进网上办理行政许可,要求补交材料须一次性书面告知。 据介绍,《河北省行政许可条例》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条例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章一般不得创设行政许可和临时性行政许可。将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可以不设的情形,明确规定为禁止设定的情形。规定禁止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查等形式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 《条例》明确行政许可变更程序法制化。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擅自变更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确需变更的,应当向设定机关提出废止或者调整的建议。此外,《条例》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废止或者调整行政许可的建议权。规定建立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制度,未纳入目录的不得实施。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限制权力滥用。 《条例》中规定,行政许可不得擅自转移或委托给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实施,实施机关法定,可以防止行政部门不履行行政职责或者变相获取经济利益。《条例》还规定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明确权力行使背后的责任主体,加大了处罚力度。 此外,《条例》明确规定要逐步推进网上办理行政许可。要求补交材料须一次性书面告知。行政许可法规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条例》增加了书面告知的要求,以防止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致使申请人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来回跑几次的现象发生。 |
关键词:河北,行政许可,告知,条例 |
责任编辑: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