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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冀州设立农民工工资预储金消除欠薪顽疾

来源:长城网 作者: 杨万宁 刘红梅 邢梅智 2014-10-01 14: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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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衡水10月1日电(杨万宁 刘红梅 记者 邢梅智)记者获悉,冀州市日前出台了《冀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将从根本上消除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顽疾,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

  《办法》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在进场施工前,要与建设单位、预储金开户银行三方签订工资委托发放协议,开设农民工工资个人账户。银行根据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用工花名册,为农民工开设工资个人账户并办理银行卡或活期存折后,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将银行卡和活期存折交农民工本人自行保管和使用。未缴存或未按规定额度缴存预储金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办法》还规定,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月足额通过银行发放,工资表经现场公示且经农民工本人签字后,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每月定期提交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银行确认后,直接从预储金账户向农民工个人账户如数划转工资。预储金账户1个月以上未发生工资划转的,银行应当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报告。当预储金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下一个月工资时,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优先用于支付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当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或未按规定划转预储金超过1个月时,施工企业应当停止施工,控制经营风险,并向当地住建部门报告。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施工企业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关键词:冀州,农民工,工资预储金,欠薪顽疾

责任编辑:王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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