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第三季度36例食药违法案件移交司法机关
案件六:承德市赵某某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案 2014年8月,承德市食药监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查获赵某某未经许可从事莜面窝子、拉皮等食品生产加工活动。该案没收违法所得17508.8元;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食品原料,并处罚款175088元。 案件七:抚宁县刘某涉嫌经营假药(人血白蛋白)案 2014年6月6日,抚宁县食药监局在对某药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辽宁籍人氏刘某携带标示批号201209006,生产单位为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人血白蛋白药品600瓶,欲与该药店交易。刘某不能提供该批药品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来源渠道,执法人员随即将此批药品予以扣押,并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抚宁县局随后对查扣药品抽样送检,经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经河南新乡市食药监局协查证实,该批药品系仿冒产品。8月31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假药鉴定意见书。9月16日,抚宁县局将刘某涉嫌经营假药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八:滑膜炎颗粒电子监管码刮码案 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打假保名牌专项活动中,根据群众举报,反映著名企业神威药业知名产品滑膜炎颗粒(10袋包装)电子监管码被人为刮除后在市场流通。经周密安排,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执法人员在石家庄市某仓库查获刮码滑膜炎颗粒(10袋包装)等品种14件。销售流向涉及石家庄市多个县(市)的10余家零售药店。来源指向石家庄市、保定市某医药公司。目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已对涉嫌出租出借证照及场所违法行为的公司立案查处。对所有涉案单位给予行政处罚。人为刮除电子监管码是刻意规避监管、非法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刮码药品非法流通,重复销售、反复获利,在增加国家和群众经济负担的同时,导致药品追溯系统瓦解,直接影响公众用药安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核查,坚决打击电子监管码刮码药品非法流通的违法行为。 案件九:省、市食药监局同步查处涉嫌销售未经注册血糖试纸案 日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称,石家庄、保定两地销售的某品牌血糖试纸涉嫌假冒。经过摸排,在掌握了大量线索和证据后,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会同保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9月28日上午10时统一行动,在石家庄市和保定市两地同时对28家医疗器械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此次行动出动执法车辆30多台次,执法人员78人次,现场共查扣涉嫌未经注册血糖试纸84盒,并初步掌握重要涉案产品来源线索。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已成立专案组,进一步梳理案情,对外围线索调查取证,提请国家总局挂牌督办,严查涉案产品源头,彻底将这一销售假冒医疗器械的网络一网打尽,保障人民群众的用械安全。 案件十:石家庄某医疗保健品公司涉嫌经营无证医疗器械案 8月中旬,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根据核查线索,石家庄市某医疗保健品公司销售标示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12H19M的“诺和针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假冒产品。执法人员在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其于2014年2月曾向承德某大药房销售过“诺和针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20盒,但不能提供提供上述产品的供货方资质、产品合格证明等合法手续,经向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所在地天津市食药监局协查获知,批号为12H19M的“诺和针 ”产品系假冒。日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已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购买食品应选择正规商家,注意查验产品的外观性状、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QS标志等相关信息。保健食品应根据健康状况在医生指导下选购,不要轻信广告宣传;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及时拨打12331进行举报。同事建议消费者购买药品时,选择正规药店和医疗机构,注意查看产品说明书,不要轻信不实的虚假宣传。发现假劣药品及时拨打12331或直接到当地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
关键词:食药,违法所得,外观性状,司法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