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微评】以贼换车,值得提倡吗?
“2014年,在路北辖区举报、抓获偷电动车的贼,奖电动车一辆。”最近一段时间,在浙江台州路桥区路北街道的一些主要道路上,打出了这样的一条横幅。记者了解到,这个由路桥路北派出所推出的“以贼换车”的活动,旨在打击当地猖獗的电动车盗窃。当地派出所称,活动启动后的国庆节期间,辖区电动车失窃案比去年同期有明显下降。 苗凤军:采用奖励的方式鼓励村民去抓贼,这一工作方式的确很新颖,也很让普通市民高兴,但是对于这种工作方式,笔者却觉得不应该提倡,即使维护社会安全人人有责,毕竟普通群众抓盗窃犯存在着严重的危险,普通村民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培训,如果义气用事,或者是为利所惑,在抓贼过程中出现了意外事件,当地警方可以负全责吗? 吴小宝:从国庆期间的辖区电动车失窃案比去年出现明显下降来看,对这种方法不能只是一味的批判,“疗效”才是最主要的。如今社会上不少人都是抱着一种“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心态,打出“抓贼奖车”的标语,最主要的还是想唤醒人们日渐麻木的心。从大局出发,“抓贼奖车”维护了稳定的治安环境,也是一个多赢的局面。 苑惠华:到底如何对待“以贼换车”才是正确的态度,才能既收到群治群防的社会效果,同时又尽最大限度降低其负面影响,不把百姓置于意外伤害的风险当中?笔者看来,当地公安部门要对“以贼换车”给予释疑,消除百姓误解,不要让百姓以为只有自己亲手抓到贼,才能得到奖励。其次,需要百姓在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时量力而行,多点见义智为,少点贸然行事。 |
关键词:以贼换车,电动车,盗窃 |
责任编辑: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