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7家企业被列入安全生产管理“黑名单”
三、衡水盛宏达泰广告有限公司“12•13”触电事故 2013年12月13日8时11分,衡水盛宏达泰广告有限公司在大营国际裘皮新城安装室外广告牌时,发生触电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 经调查,衡水盛宏达泰广告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培训不到位,未向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对施工人员执证上岗把关不严,施工人员对作业现场危险的防范意识不强,导致事故发生。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7条第1项之规定,由枣强县安全监管局对其处19万元的罚款。 事故调查报告经政府批复后,在落实行政处罚时多次催缴,仍未按时缴纳。 四、衡水神舟橡塑有限公司“12•17”机械伤害事故 2013年12月17日13时30分,衡水神舟橡塑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 经调查,衡水神舟橡塑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制度审定不严格,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到位,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不严格,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7条第1项规定,由武邑县安全监管局对其处11万元的罚款。 事故调查报告经政府批复后,在落实行政处罚时多次催缴,仍未按时缴纳。 五、滦平县兴华昌顺矿业有限公司“4•26”车辆伤害瞒报事故 经调查,2013年4月26日16时左右,威海章鉴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在滦平县兴华昌顺矿业有限公司西洼子群兴铁矿Fe3施工时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6余万元。事故发生后,未按照规定上报事故,瞒报事故。 经调查,威海章鉴矿山工程有限公司驻滦平县兴华昌顺矿业有限公司西洼子三采区项目部,现场管理混乱,使用私自改装的车辆进行运输,未对车辆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使用圆木充当挡车器,导致事故发生,对此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事故发生后没有按照规定进行上报,采取瞒报事故行为。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6条第1项和第37条第1项之规定,由滦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其合并处以219万元的罚款。 事故调查报告经政府批复后,在落实行政处罚时多次催缴,仍未缴纳,已申请当地法院强制执行。 六、天津聚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4•27”高处坠落事故 2013年4月27日13时30分,天津聚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北津西钢铁集团大方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外委施工单位)在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租赁万通)炼钢厂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3万元。事故发生后,未按规定上报,后经媒体举报查证属实。 经调查,天津聚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导致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业务技能和岗位工作经验缺乏、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认识不足;现场监护和检查不到位,对自制悬空吊架存在的不安全状态和路志涛未正确系挂安全带的行为未及时发现和纠正,导致发生事故,且事故发生后瞒报事故。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6条第1项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第12条第1款规定,由迁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200万元的经济处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7条第1项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第14条第2款规定,由迁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20万元经济处罚,合并给予220万元经济处罚。 事故调查报告经政府批复后,已下达处罚决定书,由于企业困难,提交延期申请和延期计划,目前,已超出延期计划,至今未再缴纳罚款。 七、浙江天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29”冒顶事故 2013年5月29日8时30分,浙江天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驻河北金厂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在河北金厂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事故发生后,未按规定上报,后经媒体举报查证属实。 经调查,浙江天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教育培训不到位。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6条第1项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第12条第1款规定,由迁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200万元的经济处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7条第1项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第14条第2款规定,由迁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给予20万元经济处罚,合并给予220万元经济处罚。 事故调查报告经政府批复后,已下达处罚决定书,由于企业困难,提交延期缴纳申请。目前,经多次催缴,罚款仍未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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