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需滋养公正执法之“土壤”
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公布后,人们热议深化党的“依法治国”理念,称这是一次鼓舞人心,给人无限希望与展示祖国美好蓝图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庄严承诺。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各项工作任务之重前所未有、各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 常言道:“无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法律约束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如今社会上各个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胜枚举,凡此种种该不该绳之以法,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但是,法律之所以有震慑警戒的功效,其原因并不全在其背后的国家强制力,而恰在于其制定、执行过程中的公平和公正。失去了公平和公正的法律,就如失去了弹性的绳索,其普及的范围,只在其“鞭”长之所及,而“鞭”长莫及的地方必是荒凉贫瘠、杂草丛生之地。诸多处理违法犯罪的案例告诉我们,公正执法是法律长久运行的重要保障,必须以严肃、秉公执法的意识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我们党治国理政,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秉持公平、公正执法这根准绳,合理用好法治这个方式。 公平、公正执法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就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做到率先垂范,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都要体现心中有杆秤,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担负起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所肩负的重要责任。 公平、公正执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思想。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在执法过程中充分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确保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同时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使法治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也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公平、公正执法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完善相关法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从我国实际出发,既不能超越现实,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新的法律法规要应时代而生。根本就是要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对于优秀的传统法制思想要继承好和发扬好;对于国外法治思想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另外,重要的是要着眼未来发展、把握时代变化,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唯有坚持公平、公正执法,才能确保“依法治国”扎根于肥沃的土壤里,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尽早开花结果。(张博文) |
关键词:依法治国,改革,全会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