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家庭注意!承德再次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长城网11月3日承德电(记者王克)从承德市民政局获悉,从10月1日起,承德市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城镇“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20%,另农村“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40%。三属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三红为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2360元、50700元、49040元,分别比2013年提高了8730元、8450元、8170元。 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7830元;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1116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36300元、36300元和16380元。 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21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4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也是近年来优抚对象提标幅度较大的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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