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监局再下放行政审批权限 支持银行机构发展
长城网11月18日讯(记者 赵君华)记者今日从河北银监局法规处获悉,河北银监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取消和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将10项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权限下放到属地分局。这是河北银监局再一次结合实际,深化简政放权工作,对审批事项进行整合放权基层。 据悉,此次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包括:将中资商业银行支行筹建审批权、中资商业银行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审批权限在银监分局的董(理)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个案审批权、政策性银行及股份制银行二级分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批权、股份制银行二级分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个案审批权、城市商业银行省内分行及分行级专营机构的开业审批权、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部分董事及高管的任职资格审批权、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审批权、不同设区市级联社理事长及主任相同职务调整的任职资格审批权、不同设区市省联社办事处(区域审计中心)主任平级调动的任职资格审批权等10项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权限下放到属地分局。 |
关键词:河北银监局,下放,行政审批 |
责任编辑:赵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