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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贼盗窃被困地下室 逃跑施暴变抢劫

来源:长城网 作者: 龚磊 齐彦红 赵增强 郝春祥 2014-11-24 2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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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邢台11月24日电(记者 龚磊 齐彦红 通讯员 赵增强 郝春祥)本是一起简单的盗窃案,在逃跑时使用暴力,致使案件的性质发生了根本转变。11月21日,邢台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未遂),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2年7月14日晚23时许,被告人王某伙同刘某(已判刑)到邢台县某小区伺机行窃。在二人撬开了地下室的小房门锁意图把电动车要偷走之时,他们听到地下室楼道里有脚步声,怕被发现的二人便将小房门关住了。谁知脚步声走到他们所在的小房处停止了脚步,并从外面传来了打电话的声音。二人慌乱之下把门踹开,将来人摁倒在地拳打脚踢之后,快速跑出地下室。刘某在逃跑途中被赶来的受害者和居民抓住,王某潜逃。2014年1月28日王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征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同时,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欲秘密窃取受害人财物,入室行窃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并致受害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未遂)。鉴于王某能主动投案自首,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获得了受害人的谅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关键词:盗窃,逃跑,抢劫

责任编辑:龚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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